员工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以下简称“公司”)注重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致力于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员工(包括入职前、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间的实习生、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和正式员工,下同)的个人信息。为了在人力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所必需的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恰当的技术、管理和实际流程来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现向员工告知,请员工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告知书全部内容,签订知情同意书本告知书适用于员工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第一条必要性及相关概念说明1.公司在中国境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员工的一般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是为了进行必要的人力资源管理,避免重复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更好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2.一般个人信息:(1)员工的姓名、性别、户籍、国籍、住址、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出生日期、紧急联系人、照片等;(2)工作单位、职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技能及认证、语言能力、教育背景、学历、学位、培训记录等;(3)考勤记录、休假记录、绩效评估记录、培训与发展评估、纪律处分和申诉记录、离职日期以及与管理雇佣终止相关的信息等。3.敏感个人信息:(1)身份证号码、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或照片、社保卡、社会保障信息、银行账户信息;(2)通过考勤设备收集的指纹、面部识别信息,或安保系统(办公、公共区域监控系统)收集的影像信息、声音(如有);(3)个人健康生理信息,如完整病历、住院小结、医嘱单、体检信息、传染病史、现病史等;(4)无刑事犯罪证明(特定岗位需要);(5)员工使用计算机(包括公司配发计算机及公司支付补贴的员工个人计算机)、邮箱(含个人邮箱)、微信、QQ等网络或设备创建、存储或传输的工作成果、网络活动轨迹、通讯记录信息、浏览使用记录、IP地址、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而搜集到的信息;(6)历史薪酬和福利信息、差旅住宿信息、差旅交通信息、支付记录、车辆信息;(7)所属政党、民族信息等。4.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第二条员工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1.公司基于下列目的依法收集、使用(包括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员工的一般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或要求员工补充提交一般个人信息:(1)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规划、招聘、人员配备、人力资源管理、背景调查;(2)薪酬和福利计划、考勤管理、紧急联络、工作联络;(3)IT支持和服务、保险/公积金办理、诉讼/仲裁处理、税务合规、薪酬/费用发放;(4)绩效管理、学习和发展;(5)晋升和继任规划;(6)工作场所管理,差旅和费用项目管理,内部健康和安全管理;(7)管理运营活动;(8)管理信息系统;(9)为保护公司、员工和访客,防止受到伤害、盗窃、欺诈、滥用或者对网络、通信、系统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造成威胁;(10)出于履行合同需要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或者采取措施以便与员工达成合同;(11)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常规业务运营、出于审计和报告目的的披露、内部调查、与第三方的合同义务、管理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以及保护公司的资产、商业/技术秘密;(12)公司结构调整、合并、分立、重组、并购、撤销投资、业务转让或部分业务转让;(13)与前述情形类似的其他目的。2.员工向第三方应用系统提供或向他人主动共享、披露的个人信息,产生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请注意,对于第三方收集的信息,由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相关保密政策请参考第三方隐私政策。第三条员工个人信息的披露、传输、共享公司出于下列合法目的将向第三方披露、传输、共享员工的一般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公司将与第三方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员工的一般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1)向第三方采购服务或向第三方提供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服务;(2)法律有相关要求,如将信息提供给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