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公司部门调整后能向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么?..............................................1二、公司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么?................................................1三、公司裁员,安排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转岗,提出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1四、在薪酬不变且符合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拒绝被公司调岗,可以解除合同吗?................................2五、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2六、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提供虚假学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2七、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说吗?................................................2八、员工录用后不能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能否和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九、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么?..........................................................3一、公司部门调整后能向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么?不可以,如要辞退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企业部门调整,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未果的,公司也要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HR可以对员工进行合理调岗,并与员工协商沟通,说明公司目前客观情况,表明公司愿意为其安置,这样于员工于公司都可实现利益最大化。二、公司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么?如果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需要经过以下程序,合法解除劳动合同:1.首先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岗位、工资、工作时间等的变更;2.与员工协商外,还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天通知,也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3.支付经济补偿金。“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三、公司裁员,安排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转岗,提出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分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2.公司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破产等裁员,这个如果得到批准,是不需要补偿金的。四、在薪酬不变且符合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拒绝被公司调岗,可以解除合同吗?1.公司调岗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的约定和规定进行,劳动者拒绝的,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那公司就需要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同意才可生效。五、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需要,支付的是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提供虚假学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公司规章制度对入职材料的真伪有明确规定,并且员工入职前已阅读并签字确认。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与员工进行沟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